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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度国家艺术基金项目“古琴艺术理论研究与评论人才培训”招生简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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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艺术基金资助

国家艺术基金2024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
“古琴艺术理论研究与评论人才培训招生简章

  一、项目实施背景及特点  

古琴是世界最古老的弹拨乐器之一,更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经典代表,古琴艺术在中国音乐、社会文化、美学思想等方面具有深刻影响,是中国传统精神文化的代表之一。作为一种文化传承的艺术形式,古琴艺术在现代社会中得到了新的发展。为提升古琴艺术理论研究与评论水平,做好古琴文化传播与传承,受国家艺术基金资助和委托,由扬州大学开展本次《古琴艺术理论研究与评论人才培训》项目。上海音乐学院民族音乐系、扬州市文化馆、扬州市汉风古琴制作技术研究所为本项目合作单位;中国昆剧古琴研究会为本项目提供了重要学术支持。
项目以弘扬主旋律和中华传统文化经典为根基,以提高古琴理论评论人才专业素养为目标,面向全国招收古琴艺术理论研究与评论人才。项目邀请中国艺术研究院、中央音乐学院、上海音乐学院等多位国内顶尖学者及知名古琴传承人共同授课,课程分理论课、研讨课、采风观摩课三大板块,内容涉及古琴演奏技术与教学、古琴历史文化、古琴制作、古琴鉴定与鉴赏、古琴艺术审美、古琴与非遗、古琴打谱与创作、古琴律调、古琴流派与传承等多方面专题,旨在通过集中理论培训以建立和完善学员琴学理论的整体认知,提升学员的琴学理论研究与评论写作素养,并成长为积极推动古琴及非遗文化传承与发展的拔尖创新人才。

  二、国家艺术基金及项目主体简介  

(一)国家艺术基金简介
国家艺术基金是经国务院批准,(英文名称为China National Arts Fund,英文缩写为CNAF)于201312月正式成立,旨在繁荣艺术创作,培养艺术人才,打造和推广精品力作,推进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。国家艺术基金的资金,主要来自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,同时依法接受国内外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。国家艺术基金坚持文艺“为人民服务、为社会主义服务”的方向和“百花齐放、百家争鸣”的方针,尊重艺术规律,鼓励探索与创新,倡导诚信与包容,坚持“面向社会、公开透明、统筹兼顾、突出重点”的工作原则。

(二)项目主体简介
扬州大学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扬州,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,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,江苏高水平大学全国百强省属高校建设计划支持高校,江苏省综合改革试点高校,全国首批博士、硕士学位授予单位,江苏英国20+20高水平大学合作联盟成员,入选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、国家“特色重点学科项目”建设高校、国家“111计划”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、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、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、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、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、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、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。

   三、培训安排   

(一)培训时间

根据《国家艺术基金申报指南》和《项目资助协议书》的相关规定,培训周期定为 202478日至2024104日,培训总时长共89天,其中集中授课(含调研)30天。

具体培训安排为:
202478日上午举行开班仪式;
202478日—202486日为集中授课阶段;
202487日—104日为独立研究、论文写作、研讨总结阶段。


(二)项目实施地点

1、集中授课地点:扬州花园国际大酒店会议室

2、项目交流、采风等艺术实践地点:古琴相关文博机构、部分琴社琴厂等。


(三)课程设置
课程分理论课、研讨课、观摩考察课三大板块,以琴学理论评论为核心,涉及琴史、琴论、琴器、斫琴、琴人、琴派、美学、打谱、律调、演奏与教学、古琴与文学、古琴社团机构、古琴新创作、非遗语境下的古琴传承等相关内容,同时开展传统琴学与现代琴学双重语境下的理论评论与研讨活动。

(四)成绩评定

成绩评定主要针对学员课业完成的质量进行打分,具体标准为(以百分计)。出勤情况20%课堂表现20%交流研讨20%结业论文40%。经评定、考核合格后,学员获得由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颁发的《结业证书》。


(五)师资力量

1、项目负责人:胡斌

2、项目联络人:江禾、马天驰

3、授课专家(按姓氏拼音排序)

序号

教师姓名

所在单位及简介

1

戴晓莲

上海音乐学院教授、博士生导师、中国昆剧古琴研究会古琴专业委员会副主任、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古琴专业委员会副会长、上海市古琴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

2

房东升

扬州大学音乐学院党委书记

3

冯卓慧

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副所长、中国昆剧古琴研究会副会长

4

胡   斌

扬州大学音乐学院教授、中国传统音乐学会理事

5

贾学鸿

扬州大学文学院教授、博士生导师、中国诗经学会理事

6

李   村

西安音乐学院教授、西安音乐学院西北民族音乐研究中心主任、艺术博物馆馆长、中国琴学研究室主任

7

李   玫

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研究员、博士生导师

8

李世强

《百年上海琴史纪事》副主编

9

李小戈

南京艺术学院副教授、南艺学报副主编

10

林   晨

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副研究员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古琴艺术代表性传承人

11

刘善教

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古琴艺术(梅庵琴派)代表性传承人、中国乐器协会古琴研究会副会长、江苏省民间文艺家协会民族乐器工艺委员会主任

12

刘永福

扬州大学音乐学院教授

13

马维衡

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古琴艺术(广陵琴派)代表性传承人、中国乐器协会古琴研究会副会长、扬州市汉风古琴制作技术研究所所长。

14

苗建华

中央音乐学院研究员、博士生导师、党委副书记,中国音乐美学学会理事

15

宋展云

扬州大学文学院教授

16

王   风

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、博士生导师、北京大学现代中国人文研究所副所长、中国昆剧古琴研究会常务理事

17

王建民

上海音乐学院教授、博士生导师、中国音协民族弓弦乐协会副会长,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副会长

18

王晓俊

南京艺术学院音乐学院教授、博士生导师、院长、南艺学报副主编

19

严晓星

苏州城市学院古籍整理研究所副研究员、中国琴会常务理事、《上海图书馆藏古琴文献珍萃·稿钞校本》《现代琴学丛刊》主编

20

杨春薇

中国音乐学院副教授、中国音乐学院音乐研究所所长、中国昆剧古琴研究会常务理事

21

章华英

中央音乐学院音乐学研究所专职研究员,教授,博士生导师

22

张振涛

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研究员、博士生导师,曾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“人类口头与非物质遗产代表作”国际评委、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委员会委员

23

朱默涵

沈阳音乐学院古琴专业教授、辽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古琴艺术代表性传承人、中国乐器协会古琴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、沈阳市古琴研究会会长


(六)培训成果展示

成果形式:古琴艺术理论研究与评论相关学术论文
展示方式:研讨会论文宣讲、后期结正式出版项目结业论文集


(七)学员管理

为提高培训的实效性,学员入选后,将针对每位学员实施跟踪管理、阶段检查与结业评价。在培训中学员发生下列任一情况,取消其培养计划:

1、严重违反国家法律和培训有关的规章制度的;
2、在学习中给培训造成不良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的;
3、在学习、创作实践中,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的;
4、出勤率低于培训周期90%的。

   四、培养对象   

(一)培训对象遴选
本培训项目面向全国招生,通过竞争择优入选学员25名。入选学员的年龄原则上为45岁以下,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为人正派;在古琴演奏或琴学研究方面已经取得一定成就的在职青年艺术人才。同时,学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中的一条:
1、获得相关专业省级以上各类奖项,或担任省级以上研究课题且成果较为突出的;
2、取得相关专业副高级(含副高级)以上职称的;
3、取得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或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0年,且有较大发展潜力的。


(二)录取方式

1项目主办单位将组织专家组成遴选工作小组,根据学员报名情况,按照公平、公正、公开透明的原则,对报名材料进行评审选拔,择优录取,拟录取人员名单将上报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审核,审核通过后将发布名单,并向学员发放录取通知书

2、学员录取后须于指定日期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报到手续,因学员个人原因未能按时报到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,录取视情况递补。


    五、报名事项    

(一)报名时间

即日起至2024610

(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,逾期不予受理)


(二)报名方式

点击下方“附件下载”,或登录扬州大学音乐学院官方网站或扬州大学音乐学院官方公众号,下载招生简章附件报名表(附件1),如实填写、提交。


(三)报名材料
1、必交材料:

(1)《古琴艺术理论研究与评论人才培训项目报名表》(附件1,填写表格后本人签字、推荐单位盖章,保存为PDF文档。命名方式:“01-姓名-单位-报名表”。

(2)个人代表性的琴学理论文章12篇(独立署名)。如为已发表论文,需将论文所载期刊的封面页、目录页以及论文全文按顺序保存在同一份PDF文档中。命名方式:“02-姓名-单位-论文加序号”。

(3)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。命名方式:“03-姓名-单位-身份证”。

(4)《报名表》中填有成果、获奖(课题)信息的,请将相应证明材料扫描后,保存在同一份PDF文档中(本人最后学历、学位证明、作品获奖证书及相关业绩材料等)。命名方式:“04-姓名-单位-证明材料”。

2、选交材料:

学员可选交个人古琴演奏视频12首作为补充材料,视频大小不超过300MMP4格式。

3、提交方式:

请报名者将以上材料以PDF格式打包于一个文件夹内。文件夹名称为“×省×市×单位《古琴艺术理论研究与评论人才培训》报名材料”,务必于2024610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:gqysllyj@163.com。邮件标题格式:“省、市、地区名+单位名+个人姓名”。

(注:上述材料必须真实准确,一经发现弄虚作假,无条件取消录取资格;材料提交后概不退还,请自行做好备份)。


六、其他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

(一)培训费用

本项目为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,参加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往返交通费、培训期间的食宿、学习费用均由项目主体承担。关于交通费报销请参见附件《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》(附件2)。


(二)联系方式

联系人: 18061835050(胡)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18652580001(江)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18851449573(马)

地址: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扬州大学(文汇路校区)音乐学院

邮编:225009

邮箱:gqysllyj@163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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