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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伶一次饮160斤酒?夸张还是真相?

提到古人的酒量,简直让人瞠目结舌。著名的大酒鬼刘伶假装戒酒,置酒祷告时说:“天生刘伶,以酒为名;一饮一石,五斗解醒”,五斗酒只能解解馋,要过瘾,非得石以上。

有些人不以饮酒出名,但是酒量也在石以上,如东汉末年的大文学家蔡邕,女才子蔡文姫的老爸,据说也能喝一石,只不过经常喝醉,一醉就躺在路上,被称为“醉龙”。淳于髡是战国时期的人,齐威王和他聊天,问他能喝多少酒,淳于髡说,我的酒量说不准,有时候喝一斗就醉,有时喝一石也行,要看具体情况。如果是朝廷赐酒,战战兢兢,一斗就不胜酒力了;如果是正规宴席,宾客应酬,能喝二斗;如果不拘礼节,男女同席,再加上堂上灭灯(比现在的黑灯舞会还暗),那么,我就能痛饮一石。这是位情绪型的酒徒,放松的环境,加上色的媒介,方能超常发挥。本事最大的是一位著名的清官,据《汉书》记载,汉宣帝时担任廷尉(相当于最高法院院长)的于定国,断案十分公正,民谣说道:“于定国为廷尉,民自以不冤。”这位老兄也颇好酒,酒量超人,能喝数石而不醉,更奇怪的是,他酒喝的越多,案子断的越清,这样的领导喝点酒倒不碍事,朝廷放心,老百姓放心。

一石的“石”,读如“担”,按建国前的老秤计算,有160斤之巨,哪怕照汉代的度量衡计算,也有120斤之多。如上所云,古代的酒只是类似酒酿的低度酒,但是,即便是酒精含量为2%~3%的低度酒,喝上120斤也相当于4、5斤烈性酒,古人何以有如此酒量?

有人认为,这是古今度量衡的不同。宋代的学问家叶适《石林四笔》说,汉制的石,折合成宋秤,只有19斤多一点。即便如此,一石米酒也相当于将近1斤白酒,更何况19斤液体装进肚子,也不是闹着玩的。

其实,古人“海量”之谜,在于概念的混淆。古代的酒器有多种,其中常用的叫“爵”、“斗”等。爵是一种小酒杯;斗,就是种较大的酒器而已,《诗经・大雅・行苇》有句云:“附以大斗”,斗就是一大杯。“斗”又是一个度量单位,汉制为12斤,于是,基本概念产生混淆,一斗(杯)酒成了12斤酒。

至于“石",原本和酒器毫不相于。但是,既然量具10斗等于一石,那么,喝10杯(斗)酒也被叫做喝一石了。如此一算,便恍然大悟。所谓一石酒的量,也就是10大杯酒,而且是低度酒,至多也就是10来瓶啤酒,酒量好的汉子,不在话下。可见,古人的酒量和今入也差不多,不见得高到哪儿去。

澄怀九姑娘小结:原来如此,虽然“石”“斗”等计量名称没变,但在古时和现在它们所指代的实际重量完全不同。怪不得《天龙八部》中萧峰萧峰喝女真族人的烈酒是一袋接着一袋,意志酣畅,他却连尽十余袋,却仍是面不改色,原来就是这个道理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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